预包装食品自动售卖机经营企业管理规范(T/ZF2021)
前言\n\n本规范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n\n本规范由×××(提出单位名称)提出。\n\n本规范由×××(归口单位名称)归口。\n\n本规范起草单位:×××、×××、×××。\n\n本规范主要起草人:×××、×××、×××。\n\n本规范为首次发布。\n\n预包装食品自动售卖机经营企业管理规范\n\n1 范围\n\n本规范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自动售卖机经营企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经营场所与设备、食品采购与验收、食品贮存与陈列、销售与配送、维护与清洁、人员管理、记录与追溯、应急处置及监督管理等要求。\n\n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自动售卖机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的经营企业,包括运营企业、场地提供方及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情形。\n\n2 规范性引用文件\n\n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n\n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n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n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n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n GB 3160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n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n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n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n\n3 术语和定义\n\nGB/T 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n\n3.1 预包装食品 automatic vending machine of prepackaged food\n\n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n\n3.2 自动售卖机 automatic vending machine\n\n通过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硬币、纸币、银行卡、移动支付等)自动完成商品交付的机器。本规范中特指用于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自动售卖机。\n\n3.3 经营企业 operating enterprise\n\n利用自动售卖机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进行备案的主体。\n\n3.4 维护清洁\n\n对自动售卖机进行定期的保养、检查和卫生清洁,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食品安全的活动 \n\n4 基本要求\n\n4.1 经营企业应依法取得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或“自动售货”经营项目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n\n4.2 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与清洁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n\n4.3 经营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自动售卖机的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n\n4.4 经营企业应确保自动售卖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符合GB 7718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在保质期内。\n\n5 经营场所与设备\n\n5.1 场所选择:自动售卖机的设置场所应环境整洁,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如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扩散的区域。室外设置应有防雨、防晒、防尘等防护措施。\n\n5.2 设备要求:\n a) 自动售卖机应结构完好,内胆、货道、取物口等直接接触食品的内表面应使用符合GB 4806.1要求的材料,且易于清洁消毒。\n b) 设备应具备温度控制功能,根据所售食品的贮存要求,保证设备内部维持在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如常温、冷藏)允许的温度范围内。\n c) 设备应运行稳定可靠,具备防盗、防破坏等功能,并能记录和输出销售数据。支付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n d)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具备远程监控和故障报警功能的智能化设备。\n\n5.3 信息公示:自动售卖机显著位置应公示经营企业的名称、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鼓励在设备上或通过电子屏幕展示相关证照。\n \n6 食品采购与验收\n\n6.1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采购管理制度,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供货凭证。\n\n6.2 采购要求: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及相关产品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应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n\n6.3 验收要求:\n a) 验收时应检查食品的标签标识、外观、保质期、贮存条件等,重点核对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污染,标签是否清晰、完整,符合GB 7718 规定。\n b) 冷冻冷藏食品到货时,应检查其温度是否符合贮存要求。对不能满足温度要求的,应拒收。短时间脱离冷链的,需评估其安全性后决定是否接收。\n c) 应对每批次采购的食品进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n d) 严禁采购、加工和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n\n7 食品贮存与陈列 (原文该段落错误归为 20.\n\n7.1 售卖的预包装食品应根据其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进行存放,对有温度、湿度特殊要求的食品,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n\n7.2 贮存空间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与食品无关的物品,防止交叉污染\n\n8 补给与展示\n\n8.1 运营者向自动售卖机补货时遵守有关要求,防止污和其他异物进入贩售机否则应清理干净重新消毒\n\n8.2 对临近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应当进行分类管理、 单独存放(包括通道)、及时处理补充食品时时要注意检查对于某物品.并养护随时给货架等进行卫生现场场所日秩序使不出是否会有超过保质期霉变生虫标注不规范现象或者损坏物一并处理解决并捡出来单独来处理合理/重新验收记录\n\n同时还要保障库房的仓储合格再按照温湿度台账包括完成每一笔(登记在案入库保养日期详情出货柜台面和检验车验证):并且在有明确食品名称的收纳材料规范要求框号时间安排等等信息复核不留(如何处置)\n\n总之做好一物\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yzhengui.com/product/52.html
更新时间:2026-10-05 19:56:57